男生淋汽油烧学校罪成还柙候判
2022-06-2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青衣长康邨乐善堂梁植伟纪念中学两名中四男学生,涉于前年七月,用伸缩棍破坏校门玻璃,并向校门淋泼汽油和投掷燃烧物,被控纵火及刑毁等三罪。其中十七岁男生早前被裁定表证不成立当庭获释,十九岁男学生昨于区域法院被裁定纵火而意图或罔顾财产受损罪成。法官林伟权指,警方在学校附近商场的楼梯检到一只手套,验出有被告的DNA,肯定被告在校门纵火后逃至商场楼梯丢弃。林官下令将被告还柙至七月七日判刑,以候被告的教导所报告。
商场楼梯手套验出被告DNA
林官指,控方已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曾在校门前纵火,损坏校门、旁边的花槽和墙壁。不过,控方未能证明纵火者知道凌晨时校内仍然有人,并会因火势可能蔓延而遭到生命危害,故裁定被告的纵火意图危害他人生命罪不成立,但纵火而意图或罔顾财产受损罪成。
林官早前裁定十七岁被告三罪均表证不成立,昨指警员未能合理解释为何将被告父母带回警署,令人怀疑是否如被告所言,曾遭威吓如不招认便拘捕其父母。考虑到被告及其母亲的供词,林官信纳被告是在警员威吓及诱使下录取口供,并斥警员故意不警诫被告,是蓄意违规,剥夺疑人的缄默权利。
两被告为十七岁张凯杰及十九岁关昊侃,两人同被控一项纵火意图危害他人生命罪,案发于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用火损毁青衣乐善堂梁植伟纪念中学的花槽、墙壁及正门,以及意图藉此危害他人的生命,或罔顾他人生命是否会受到危害。张另被控刑事损坏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即于同年五月二十五日,与另一人损坏该校正门,及在该校外管有两支伸缩棍。张面对的三罪全部表证不成立,当庭释放。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三九八——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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