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院后人申覆核曼华堂变动 12月颁判词

2022-06-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荃湾芙蓉山「竹林禅院」创办人「融秋和尚」的孙女庞孟婷(见图),四年前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指管理竹林禅院的「曼华堂」四名成员全非「出家人」,违反有关简章,质疑「华人庙宇委员会」没有履行公职去确保成员改动是否合乎简章,要求法庭颁令曼华堂成员改动资料为无效,案件昨在高等法院进行聆讯。庞指「曼华堂被有头发嘅人踢走晒啲出家人,佢哋仲要有亲戚关系」,认为是因华人庙宇委员会不作为所致。陈嘉信法官听毕双方陈词后需时考虑,暂定将在十二月七日颁布书面判词。
指有头发的人踢走出家人

申请人庞孟婷,答辩人为华人庙宇委员会。庞氏在战乱后无人继后香灯,「融秋和尚」未还俗便与尼姑张月琴诞下四名儿子,长子庞光怀便是庞孟婷的父亲。曼华堂在二○一七年去信呈报华人庙宇委员会及民政事务署,指曼华堂成员名单有改变,现时四名成员为欧阳顺美、潘洁芳、雷霭霞、王美珍。庞自行在庭上陈词指,简章规定曼华堂成员必须为「出家人」,而且必须为单数或最少九人,但二○一七年的成员变动后令成员四位「无一个系出家人」,认为华人庙宇委员会有权去查核,并确保曼华堂必须根据简章行事。

华人庙宇委员会一方则指,曼华堂的简章没有法律地位,华人庙宇委员会没有需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其公职只是核对有关资讯是否虚假或不准确,民政事务署无权干预曼华堂内部如何达致其简章的运作。假如庙宇有任何金钱纠纷,一般会到民政事务署调解,尽量鼓励达致共识和解,万一未能解释理应以民事诉讼处理,不应以司法覆核处理。 

案件编号:高院宪法及行政诉讼五○六——二○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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