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通过暂缓追租 范围扩至餐饮处所
2022-04-2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立法会昨日以不记名举手表决方式,三读通过《商业租户短期保护措施条例草案》,禁止业主在条例生效起三个月内,向受影响商业处所租户追租。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指,第五波疫情令本港不少企业元气大伤,其生意、资金流需要一段时间才可以完全恢复,政府认为有必要落实暂缓追租,避免商户因欠租而被逼结业。陈茂波表示已经谘询律政司意见,条例经得起法律挑战,「要司法覆核就放马过来」。
会上亦通过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提出的修正案,将条例涵盖范围扩大至与食物及餐饮业务有关的处所,如食肆、工厂食堂、冰冻甜点制造厂等。但地产及建造界议员龙汉标提出要求条例草案的适用范围局限于中小型企业等的修正案遭否决,他表示无奈。
龙汉标无参与表决
他又反驳当局所指类似措施在其他地区或国家亦有实施,指出其他地方同时有推出相关配套,如协助业主和租户制定偿还计画、提供协商支援等,但今次条例草案并没有。当条例草案通过实施后,容许租户拖欠为期更长、积累金额更大的租金,万一租户在法定保护期后无办法偿还拖欠的租金,所有的损失完全由业主单方面承担。
法案委员会主席、饮食界议员张宇人则支持条例草案。他形容,这个租户短期保护措施,暂缓业主对受疫情打击的中小微企实行追租,为身陷水深火热的业界带来喘息空间。他又指,条例得以推出,陈茂波功不可没,赞扬陈具前瞻性、有胆识,「司长你知道很多业主财大气粗,很多攻击你的能力,而仍敢为中小企做这条例。」他有信心饮食业、或其他行业绝不会拖欠租金。
会议上不少议员虽然支持条例草案,但同时表达关注、期望法例只属一次性性质。金融界议员陈振英指,条例草案的立意是善良,但是次立法无可避免对民事合约立约原则、本港房屋租赁和抵押贷款的法律基础造成重大冲击,寄望措施只属一次性性质,非不得以,今后不应重用。
民建联选委会界别议员陈仲尼亦指出,今次政府做法破坏合约精神,虽然明白政府是因疫情冲击,「在这特殊时期,推出特殊安排」,但他希望政府承诺可一不可再,日后不要轻易推出疑似干预市场的措施。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今年《财政预算案》提出暂缓业主向指定行业租户追租,最初建议保护期可再延长三个月至半年,但政府之后删除这个选项。
现时条例订明,法例生效后开始三个月保护期,在保护期内,业主不能向受疫情影响的商业处所租户,追讨自一月一日起的所有欠租。如业主违反暂缓追讨欠租安排,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不少于五万元。
一经定罪可罚款五万元
如果业主与租户在保护期内就租金达成新协议,暂缓措施则不适用。受影响物业的业主或租户可提出延期缴付差饷及地租要求,毋须支付附加费或利息。如果个别业主依赖有关租金收入维生,政府会透过百分百担保个人特惠贷款计画为其提供相等于三个月租金的免息垫支贷款,上限为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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