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光复元朗」游行 锺健平囚16月
2022-04-1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一九年七月的「光复元朗」游行遭警方反对,但发起人锺健平仍然呼吁市民参与,早前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昨被判入狱十六个月。区域法院法官胡雅文直斥被告有意识地违法,挑战警方决定,于游行前的记者会上多番使用煽动性言辞,最终成功吸引大批情绪高涨的示威者到场,令当日激烈的警民对峙一触即发。
官斥有意识违法挑战警方
法官指,警方已向四十二岁被告锺健平详述游行的潜在风险,惟被告挑战上诉委员会的决定,游行前后数次召开记者会,使用具煽动性的字眼,明知和期望他人参与,有意识地违法,属加刑因素。游行人数多且流动性高,人群后来偏离原本路,警方的警力布置亦不足以应对。及后多名配备武器的示威者冲击警方防,甚至围困警车,警方需施放催泪弹驱散。
辩方早前求情指,被告由始至终没有使用暴力,又表示他只是天真地相信游行不会酿成激烈冲突。不过法官表明不接纳此说法,强调观乎大众自一九年六月起示威活动中的反应,和被告强调游行针对七月二十一日之事件,理应预视到有可能引申的后果,即吸引一批情绪高涨的示威者,再引发另一场严重的社会骚动。法官认为从被告当日仅问警方在做甚么,可见其并非认真协助调停对峙。
法官表明被告的求情理由和事件有其他组织者都不是减刑因素,考虑到活动的参与人数和造成的破坏,以二十四个月为本案量刑起点。被告认罪获三分之一刑期扣减,总刑期十六个月监禁。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八四二─—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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