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丽获委任区域法院法官
2022-03-15 00:00(星岛日报报道)司法机构昨公布委任王诗丽(见图)为区域法院法官,任命今日(十五日)起生效。王官曾处理前香港众志三子反修例期间包围警总案,以及部分「理大围城」案件。司法机构表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委任王诗丽为区域法院法官,其他司法人员的任命将适时公布。
江乐士赞聪明可靠
王官于一九七二年在香港出生,九四年及九五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并于二○○四年在香港城市大学取得中国法与比较法法学硕士学位。九五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师资格,翌年起私人执业直至九七年加入前律政署出任检察官,二○○○年晋升为高级政府律师,二○一三年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回覆本报查询称,王官曾在二○○一年至二○○四年出任其助手,力赞她聪明可靠,就多宗重要案件给予他有用意见。王官其后因检控工作出色而获委任为裁判官。她曾担任死因裁判官、高等法院署理司法常务官及和区院暂委法官,均获同事、检控官和律师的高度评价。自一三年起王官处理了包括公安条例等案件在内的各类案件,显示她值得信赖。江乐士对王官获委任为法官感到自豪,相信她必定能帮助司法机构,保持高标准,在审讯时保持坚定而公正。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成员周庭及主席林朗彦一九年六月围警察总部,被控煽惑、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一案中,时任裁判官的王官判刑时指斥,黄无间断在警察总部外作出连串组织集结行为,是处心积虑组织集结。警察是维持社会治安的支柱,有示威者喊诋毁警方的口号挑战警方权威,本案的集结比其他案例更严重,各人的煽惑行为浪费警力,乃判三人入狱七至十三个半月。
去年九月时任区院暂委法官王诗丽裁定四名在佐敦营救遭围困理大示威者暴动及藏有索带等罪成,一人脱暴动罪。王官斥被告指乘车回家、好奇驻足观察、入理大营救胞妹等辩解是砌词狡辩,荒谬绝伦,判暴动罪成的被告监禁五年至五年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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