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违强检令判囚14天

2022-03-1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继一名女子因违反强制检疫令,前日被法庭判处监禁十四日,缓刑十二个月后,昨日再有一名女子同样违反强制检疫令,在观塘裁判法院(见图),被判处即时监禁十四日,有关法例实施后,迄今累计共有二百多人被法庭定罪判监及罚款。
检疫令未满前离开

被判即时入狱女子、二十三岁,早前获发强制检疫,订明她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七日,但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她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去年十月四日离开其检疫地点。她被控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昨日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十四日。

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二万五千元及监禁六个月。衞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截至今日,共有二百二十二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十四星期或罚款最高一万五千元不等。发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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