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发刀图 前区议员何惠彬囚五周

2022-02-09 00:00

何惠彬在其fb专页发文并附上刀照,裁定企图刑事恐吓罪罪成。
何惠彬在其fb专页发文并附上刀照,裁定企图刑事恐吓罪罪成。

(星岛日报报道)三十一岁前元朗区区议员何惠彬于前年三月,在其facebook专页发文称他会到天水围屋邨的赌档扫场,处理街坊非法聚赌,并随帖文附上一把刀的相片。他经审讯后被裁定企图刑事恐吓罪罪成,昨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判监五星期。裁判官施祖尧斥被告否认有意恐吓街坊,没有悔意,拒接纳报告建议判处社会服务令。
官拒判社服令

施官指,被告在facebook发文声称会到场扫荡聚赌街坊,是企图恐吓,案情严重。他在其区议员专页发文,反映他对其所为感自豪。至于被告自辩时称,发文是为了回应一名案发前致电他的街坊,因对方称要用扫帚赶走聚赌群众,帖文无意伤害聚赌街坊。施官斥被告对感化官表示无意恐吓街坊,反映没有悔意,乃以六星期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多年服务社区和初犯,酌情减扣一周。

辩方求情指被告背景良好,已有悔意,为自己所为致歉。他明白帖文用字不当,望法庭按报告建议判处八十至一百六十小时社会服务令。

案情指,被告案发当日在facebook发文指他将到天耀邨耀逸楼地下休憩处扫赌档,并指「未谂好带乜(用具),棍棒刀锯我都有」。案件编号:屯门刑事一三七六——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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