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提名期推迟五日至2.20
2022-01-28 00:00(星岛日报报道)选举管理委员会昨天公布二○二二年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于下月二十日开始至三月五日结束;并在三月二十七日投票。当局去年十月的立法会文件,曾表示提名期定于二月十五日开始,昨天公布的提名期迟了五日,选举事务处总选举事务主任黄文超解释,立法会文件中提到的日期只是初步设想,现时新公布的提名期完全符合法例要求。特首林郑月娥说,留意到特首选举提名期已公布,但自己每一天都在抗疫,暂时没想过其他事。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亦拒绝评论会否参选,他认为,应该思考谁人有能力带领香港,而且要考虑不止一个人,而是整个政府团队。
选举管理委员会昨日发表行政长官选举活动指引,特首选举提名期于下月二十日开始至三月五日结束,特首须由选举委员会委员经一人一票、不记名方式投票选出。特首候选人须获得不少于一百八十八名选委提名,并在选委会五大界别中各取不少于十五个提名;每名选委只可提名一人且不能撤回或撤销。
每名选委只可提名一人
投票日为今年三月二十七日,选管会主席冯骅在记者会上表示,选举事务处会在香港会展设主投票站。在有竞逐的选举中,首轮投票时间为上午九时至十一时,取得超过七百五十张有效选票的候选人即为当选。
若有三名或以上候选人,但无人在首轮投票中取得超过七百五十张票,就在下午三时至四时举行第二轮投票供淘汰后剩下的最高票两名候选人竞逐。若只有一名获有效提名候选人参选,投票时间同为上午九时至十一时。候选人取得超过七百五十张有效「支持」票方为当选。
不强制入票站用「安心」
冯骅说,因应疫情发展,当局鼓励选举委员会委员进入主投票站时使用「安心出行」流动程式,但是否使用「安心出行」并不影响其投票权。
对于选管会未有依随政府「疫苗气泡」安排、亦未强制要求选委使用「安心出行」,冯骅解释指法例订明所有已登记选民不能被阻止投票,倘若选委没有打针或者不愿使用安心出行,选管会无法律基础限制其投票权。他又指,虽然劝喻选委使用「安心出行」没有约束力,但相信选委会「好合作」。
特首林郑月娥昨出席记者会时再被追问会否连任,她说留意到选管会已公布特首选举提名期,「但现在我每一天都在抗疫,暂时没想过其他事,每一日都需要抗疫。」此外,前特首梁振英近日接受英文报章访问时被问到会否参选,梁指不会再回答这问题。他在访问中反问「到底香港需要怎样的特首?」,认为应先思考香港在未来五年会站在甚么位置。
他被问到为何在政治层面愈趋高调时,他称自己既有知识,又有经验解决香港问题,是「本地社群的一分子」,又认为自己对《基本法》、与香港相关的重要关系、中央以至内地都有一定认识,能有所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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