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毛」抢文件案开审 辩方指马绍祥「恶人先告状」

2022-01-20 00:00

案中被告梁国雄。
案中被告梁国雄。

(星岛日报报道)立法会前议员「长毛」梁国雄,涉嫌在五年前仍在任期间的一次房屋及发展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上,抢走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的文件,因而被票控藐视立法会罪。原审裁判官、现任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在二○一八年裁定《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下称《条例》)不适用于检控议员,下令将案件无限期搁置。律政司不服裁决并上诉得直,梁就此上诉至终审法院亦被驳回。

案件昨发还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辩方指称,被告的作为仅是抗议及表达不满,而事件涉及重大公众利益,但马绍祥报警处理,是「恶人先告状」,马否认说法。
马绍祥称没预计他会抢

现职上市公司行政总裁的马绍祥供称,被告在会上要求提供涉事顾问公司的文件,惟他当日没有带在身上,故回答没有。被告突然离席走向自己面前说话,马遂连人带椅向后退,被告再伸手拿起包含机密资料的文件夹。他形容自己当时「来不及反应」,「唔expect(预计)佢会抢」,但同意被告之后有返回座位,文件夹中的资料亦无遗失。

辩方大律师吴宗銮盘问时指,会议根据传媒的报道,是围绕「横洲事件」讨论。而事件的关注点,在于是否涉及「官商乡黑」勾结和顾问公司在未经批准下将政府机密资料泄漏予第三方,受大众广泛关注。庭上播放被告及数名时任议员,包括陈志全、邝俊宇等的发言片段,他们分别批评局方准备工夫粗疏,又质疑局方根本备有文件,但不愿提供。片段另显示,被告在离席前曾说:「我依家就去抢文件」。

时任会议主席麦美娟亦有出庭作供,辩方指,麦的助理在马作供期间到庭旁听,事后有与麦谈起作供事宜,做法不恰当。而即使麦并无着助理入庭,她有义务提醒对方避嫌。麦回应,自己只是希望了解进度,亦无要求助理这样做。

另麦提到,被告由离席至没有按照指示交还文件的一连串行为违反《议事规则》,认为梁会妨碍会议进程,故逐对方出会议厅,以恢复秩序。她解释,当日的会议没有受《条例》赋予召开,若根据《条例》召开会议,议员有权要求官员回答问题及提交资料,但是否可在案发当日即场提出此要求,她表示没有相关经验,但称「我理解不是这样」。
麦美娟指被告违《议事规则》

六十五岁被告梁国雄因涉及多宗非法集结案现正服刑,他否认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十七(c)条的藐视罪,即于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举行会议时引起骚乱,致令该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

案件编号:东区传票一六九六九——二○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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