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编辑图向警掷钢柱三罪成

2021-12-24 00:00

■去年七一游行后,大批警察进入铜锣湾时代广场。
■去年七一游行后,大批警察进入铜锣湾时代广场。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七月一日晚示威者聚集于铜锣湾时代广场,其间三十六岁广告编辑疑从广场高处向警员投掷一支拉带用的钢柱,击中一面平面指示牌,经审讯后昨被裁定有意图而企图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高空掷物、盗窃三罪俱成,馀下一项刑事损坏罪则罪脱。法官陈广池指,被告并非娇小玲珑的女子,毫不费力便提起重逾六公斤的钢柱跑动,事发时与其他人相隔一段距离,并曾在三楼徘徊一段时间,相信她等候警方上到二楼才抛下钢柱。辩方表明被告不打算求情,法官遂下令她还柙至明年一月十三日判刑,以待索阅其背景报告。
表明不求情下月判刑

陈官裁决时指,相关片段拍到被告杨迎曦当日身穿黑色、带有白色图案的上衣,在Lady M蛋糕店外停下后,左手亦戴上手套,再将店铺的钢柱搬到围栏,并与其他人相隔一至两个身位。杨并非娇小玲珑或纤幼无力的女子,能毫不费力地提起钢柱跑到围栏处,戴上手套亦明显是为了避免留下指模,周围也无旁人,裁定杨乃掉柱之人。

再者,杨之前曾于三楼探头视察,相信她是等待时机才抛下钢柱,企图伤害警员。而杨未经授权挪用钢柱,即使无意令餐厅永久失去钢柱,但她罔顾餐厅权利以自己目的抛下钢柱,已构成法理上的永久剥夺财产,且事后钢柱下半部分损毁,杨也不能将它完璧归赵,裁定有意图而企图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高空掷物、盗窃三罪罪成。至于钢柱击中商场指示牌,法官指杨等待时机掟下钢柱,明显剑指警方及罔顾他人安危,目标并非指示牌,故裁定刑毁罪脱。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一○○一——二○二○。记者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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