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浙修例「催生」 产假增至158日
2021-11-2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中国人口形势严峻,出生率跌至四十三年以来历史新低,首次跌破千分之十。为鼓励生育,上海、浙江、安徽等多地纷纷修法延长产假和陪产假,并增设育儿假。昨日,上海、浙江修例,拟将妇女生育假延至一百五十八天,浙江生育二孩更多达一百八十八天,陕西更拟将生育第三孩的妇女产假最多增至三百四十二天。重庆更对育儿假增加为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休假一年,或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休假五至十天,更为灵活和人性化。不过,延长产假也引发对妇女就业歧视的担心。
计画生育在一九八二年被定为中国基本国策。随着中国生育率接近世界最低水平、老龄化严重,二〇一五年十月,官方全面放开二孩,今年五月又宣布放开三孩。
为鼓励生育,各地近来相继修法延长生育假。昨日,上海修订「上海市人口与计画生育条例」,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同时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子女满三周岁前,父母双方每年都可享受育儿假各五天。据相关法律,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一百五十八天假期。
同日,浙江将原条例规定的妇女产假一百二十八天,修改为生育一孩产假一百五十八天,二孩三孩为一百八十八天,子女在三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各享受十天育儿假。
此前,安徽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子女六周岁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河北拟对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妇女产假由现行六十天延长为九十天,三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享各十天育儿假。
陜西更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生育三孩再给予半年「奖励假」,三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各享不低于三十天育儿假。不过,各地延长产假也引发对妇女就业歧视的担心:「各行各业还会愿意用女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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