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追撞不顾去 名车车牌遗现场
2021-11-22 00:00
昨凌晨一时许,一辆名贵房车沿吐露港公路往大埔方向行驶,至近科学园对开,不知何故突追撞前行一辆私家车,被撞私家车登时失控撞向右边石壆,继而翻侧,横亘路中,二十五岁姓邓司机及两男一女乘客(二十六至二十八岁)同告受伤被困,肇事房车司机未有停车施援,反而加速不顾而去。
有途经驾驶者见状,代为报案,警方及消防员接报赶至,迅速将四名被困者救出,各人分别颈部、腰和手脚撞伤,幸伤势不算严重,四人仍清醒送大埔那打素医院治理。
现场遗留肇事房车撞甩的车头泵把,警方正根据泵把上的车牌号码,联络车主及追缉司机下落,了解是否涉酒驾或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界人士指出,车祸造成人命伤亡,司机必须停车及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最近警署或任何警务人员报告。若在交通意外后不顾而去,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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