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学生报促订重建学生会时间表

2021-11-0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中文大学学生会代表会宣布解散的决定,日前被学生会司法委员会裁定违宪并无效。中大学生报昨发文,指裁决变相肯定学生会仍然运作,否定了校方接管学生会属下团体的合法性;建议仍然存在的学生组织与校方沟通,提出重建学生会的具体时间表。中大校方称知悉裁决,强调为确保各学生组织继续有效运作,建议他们可考虑向学生事务处登记,或自行注册。

中大学生会司法委员会日前颁下判案书,裁定中大学生会代表会与联席会议,解散学生会的宣告违宪并无效,但拒绝司法覆核申请人麦浩维的申请,不命令学生会联席会议即时重启学生会职务,仅宣布应重启学生会职务。

隶属中大学生会架构的中大学生报昨回应指,法庭仅以「宣布」方式作出裁决,若联席会议不服从也不会有任何法律责任,裁决结果变相肯定学生会仍然运作,否定了校方接管学生会属下团体的合法性。

学生报又提出,重建学生会的理想做法,应是由仍然存在的学生组织,建立商讨机制处理学生会重建及过渡期事宜,校方亦应设立专责小组,跟进学生所提出的自治方案等,期间应停止接管学生组织。

中大回应称,过去一个月已举行五次会面,与逾百名负责营运不同学生组织的学生代表交代及讨论跟进安排,并指在具广泛代表性的新学生代表团体产生之前,建议各属会、院会、系会可考虑向学生事务处登记或自行注册,作为过渡性安排。

中大强调从无「胁逼」学生代表,或向其「施压」要求辞职或解散其组织运作,并称一直致力确保学生代表在校园生活中发挥其积极角色,前提是相关组织依法进行注册,表明会继续就上述安排与学生代表保持沟通并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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