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贝特须满足额外上市条件
2021-11-09 00:00
彭博报道,证监会及港交所(388)要求贝特集团额外披露五项上市前需满足的条件,包括经纪佣金、IPO定价、股票分配、一年内每月更新集资使用情况等,以往很少有上市发行人要求披露以上的条件。虽然监管机构仍允许贝特集团发售新股,但如果披露不能满足其要求,仍有可能被叫停上市计画。贝特集团及港交所不予置评。
贝特集团在招股书中披露,以智富和国泰君安带头的七家承销商,将获得10%佣金,总额为4070万元,占最高上市集资额的27%。集团表示,佣金率相对高于其他投资者熟知的大型企业,是因为贝特集团是一家小型企业,承销商需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向投资者推销。
此外,证监会和港交所今年5月的发表涉及IPO失当行为的联合声明,列出了这些IPO可能会发出的危险信号,包括市值勉强达到最低上市门槛、异常高企的承销佣金或其他上市费用、股权高度集中在少数投资者手中等。不过,证监会和港交所今次并无指控贝特集团涉及以上的任何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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