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贝特须满足额外上市条件

2021-11-0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本港监管机构继半年前宣告将加强打击新股(IPO)失当行为后,正逐步介入以确保提高IPO透明度。内地家品生产商贝特集团(1491)虽然已于上周五(5日)截止新股认购,据彭博报道,该公司被监管当局要求在其初步招股书中额外披露五项上市前需要满足的条件,若披露不令人满意,或存在被叫停上市的风险。

彭博报道,证监会及港交所(388)要求贝特集团额外披露五项上市前需满足的条件,包括经纪佣金、IPO定价、股票分配、一年内每月更新集资使用情况等,以往很少有上市发行人要求披露以上的条件。虽然监管机构仍允许贝特集团发售新股,但如果披露不能满足其要求,仍有可能被叫停上市计画。贝特集团及港交所不予置评。

贝特集团在招股书中披露,以智富和国泰君安带头的七家承销商,将获得10%佣金,总额为4070万元,占最高上市集资额的27%。集团表示,佣金率相对高于其他投资者熟知的大型企业,是因为贝特集团是一家小型企业,承销商需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向投资者推销。

此外,证监会和港交所今年5月的发表涉及IPO失当行为的联合声明,列出了这些IPO可能会发出的危险信号,包括市值勉强达到最低上市门槛、异常高企的承销佣金或其他上市费用、股权高度集中在少数投资者手中等。不过,证监会和港交所今次并无指控贝特集团涉及以上的任何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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