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经纪疑遭强奸案 辩方庭上播性交片
2021-10-26 00:00
三十七岁男被告林剑峰被控在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于其家中强奸女事主X。辩方盘问X时指出,X一开始利用微信软件的随机加好友功能认识被告,并向被告提出援交,被告问X是否意指「上牀搞嘢」,X当时指:「系呀,都系各取所需,玩完就算」。辩方又指被告当时曾问X:「你唔怕搞完嘢,人哋唔签你张保单咩?」X当时回答:「唔怕,我有我嘅方法,令佢哋搞完嘢之后签」。X随即在庭上情绪激动地反驳:「我向佢提出?我无讲过喎!你系咪老屈呀」,「根本就无咁嘅事。」
辩方提出,如X成功与被告签下年金基金,佣金以十万计,X回答:「未必有十万,但点都有五位数」。X坚决不同意案发时为双方同意的性行为,X指完事后她到浴室冲洗乾净便离开单位。辩方指出,X与被告性交是期望被告购买年金基金,让X获得近十万元佣金,但X并不同意。辩方又指X明显对被告事后不打算购买年金而感到失望,X反驳指自己事后怀疑事有跷蹊,认为被告早有预谋带她回家迷奸,怀疑「被告扮想买投资产品,原来我先系猎物」,「我觉得佢想策划成件事去玩我呀!」
辩方质疑X当时为何不推开被告或大声叫喊,X则指:「推开无可能罗!我都唔熟悉依个人!我点知佢有无暴力倾向!」X故一直强行忍受直至自己能安全离开单位为止。辩方遂在庭上播放案发时被告与X的三条性交短片,X在片中说道:「我想问我男朋友会唔会join到我哋依个游戏呀?」被告及后问X:「你今晚喺度瞓好唔好?咁我哋hea到几点返去?」X回答说:「无所谓」。被告再问X:「仲有无下次?」X即回答:「无呀!」
X看片后情绪激昂地说:「我想问点解会有咁嘅片段喺度㗎?依个算唔算偷拍?我可唔可以加控佢未经我同意偷拍我?姑勿论有无强奸、性侵,偷拍已经系罪行!」X指自己对片中内容完全没有记忆,但同意片中人是自己与被告二人,认为片中的自己明显是不清醒,混混沌沌亦意识模糊。X遂提高声量说:「你话条友系咪落咗药呀!你咪傻罗!摆条片出嚟做罪证!仲多一条罪呀!被告多谢晒你呀真系!」
X同意自己在案发前一直心情差劣,无论是工作还是感情上均诸事不顺,而X称她从来没有购买安眠药服用,在任何阶段亦不知道被告录影二人性交片段,亦不知道片段是否有被剪辑过。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案件一七〇——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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