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扩大禁烟范围 建设无烟城市

2021-10-26 00:00

立法会上周三读通过《二〇一九年吸烟(公众衞生)(修订)条例草案》,禁止电子烟及加热烟等另类烟草产品,在香港进行生产、入口和销售,以免有更多市民,尤其是年轻人受到该类新产品的时尚外型及五花八门的香味吸引,导致他们染上烟瘾,成为烟民,健康终身受损。

「禁卖不禁食」原则受质疑

禁售电子烟的建议获得各界广泛支持,因为难以弄清其成分及对健康的祸害程度,但对于禁售加热烟,社会则有不同意见。反对全禁的人认为,加热烟的成分与传统烟草产品并无分别,但吸食时产生的二手烟和烟味较少。有研究更声称,加热烟对吸食者造成的健康影响较传统香烟少,因此建议跟传统香烟一样纳入加以规管,而非禁绝。不过,支持全禁的人则认为,正正因为加热烟拥有以上的所谓「优点」,便更容易吸引原本未必会吸食传统香烟的市民试食,因此就更加需要禁制。

笔者向来尊重市民的个人自由与选择权利,但前提是不应影响到他人与整体社会的利益。无论加热烟的祸害是多是少,总之都是对吸食者、对其他市民及对社会有害。任何对人有害的事物,即使因种种理由而无法即时禁绝,亦不应让其有机会扩大祸害。更何况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全民戒烟,将香港变成无烟城市,笔者因此对草案投了赞成票。

除了有关加热烟的争议,草案的「禁卖不禁食」原则亦备受质疑,担心会助长走私和贩卖私烟活动。当然有人会指出,如果要全面禁食电子烟及加热烟,为何不一并禁止吸食传统香烟呢?事实上,有个别海外国家已就全面禁售及禁食烟草制订了路线图和时间表,港府若是注重市民健康,是否也应考虑效法?

订路线图时间表禁售禁食

在落实全面禁售及禁食香烟之前,政府亦应研究进一步限制市民在公众地方吸烟。香港在多年前实施食肆、办公室及室内公众地方全面禁烟,其后再扩展至所有户外康乐场所、郊野公园及公共交通交汇处等,收到一定成效,但慢慢就变成多了烟民聚集在食肆及商场门口、行人路及写字楼后巷等地方,相当密集和频密地「煲烟」,吞云吐雾,旁若无人,并四处乱抛烟头,不但对途人及楼上住户造成滋扰,亦会影响市容与环境衞生。

笔者在多年前已建议港府效法某些海外地区,「反转」现时划定非吸烟区的规管模式,改为在全港各区划定合理数目,最重要是影响他人最少的地点作为指定吸烟区,其他公众及户外地方就全部禁烟。在人多路窄的旧区,落实有关建议可能有一定困难,但至少应考虑在一些新发展区,例如规划设计中的中部水域人工岛及北部都会区的新市镇实施,将香港建设成更健康、宜居,市民享有自由、但同时尊重他人权利的城市。

谢伟铨

立法会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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