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修订法援制度合法合宪

2021-10-2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本报日前独家报道政府建议修订法援制度,包括刑事案件法援受助人在一般情况下不得自选律师,由法援署署长指派律师代表;进一步调低大律师和律师可接办涉法援的民事案件数目上限;以及就接办涉法援的司法覆核案件数目设立新限额。资深大律师、民主思路召集人汤家骅昨日表示,相关安排合宪合法,不会影响到申请人的权利或利益,强调若要用公帑的话,就要接受公帑的制度,不应该利用相关制度令到某些律师垄断公帑资助的案件。

汤家骅昨日在电视台节目表示,法援制度理念是公平轮流分配案件予大律师或律师,当事人的选择是其中一个考虑,「但不是唯一考虑」,其他考虑是要轮流担任,不会让部分律师垄断了法援的案件,以及让适合的律师做适合的案件。他指,到了一九年的时候,出现了暴乱事件,「有一些人似乎倾向要求某一些律师楼,做某一类案件,被人觉得有少许垄断的情况出现。」

汤家骅表示,某些法律界人士指相关安排违反《基本法》,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代表律师的权利,他认为是「错误的理据」,指当值律师制度一直都在,从来都没有选择,从来都是轮到谁人就由谁人做代表,如果对政府安排的律师不满意,可自行聘请律师,选择是指「选择政府提供给你的律师,或自己聘请律师,从来没有任何法律规则说不准你自行聘请律师」。他指,如果要用公帑的话,就要接受公帑制度,不应该利用相关制度令到某些律师垄断公帑资助的案件,不认为相关安排违反《基本法》第三十五条。

汤家骅认为,相关安排不会影响到申请人的权利或利益,香港的律师在同一资历年份,「他们的功力,不相伯仲」。他指,没有或极少听闻过法援署会强迫申请人接纳不称职的律师。

另外,民主思路和新思维日前宣布会以联合阵营方式推动立法会选举工程,汤家骅表示,在新政治制度下,加上传统民主派弃选,「第三路线」的参政空间较大,认为值得尝试参选。他又指,大部分选委亦是社会知名人士或是对政治关心的人士,希望智库、政治团体或专业团体等多了解「第三路线」的政治理念,希望可以说服对方提名。他指,若为了取得足够提名,而与建制派协调出选哪区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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