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衞杀人羁柙324日 退役女兵获赔18万
2021-10-22 00:00
案件发生于二〇一九年的二月农历新年期间,在丽江市永胜县,醉酒男子李某持菜刀砸唐雪家的门,又脚踢唐父,唐雪先后持削皮刀、水果刀防衞,最终刺伤李某,李某送院不治。案发后,唐雪被警方刑拘、被检控部门批捕,并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直到同年十二月三十日,云南省检方才宣布唐雪行为属正当防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同日唐雪获释。但唐雪认为自己被羁柙期间,累计被侵犯人身自由三百二十四天,而她和家人均背负了巨大的精神压力,父母要离开老家,自己又遭受网民的言论批评,令她难以接受,于是今年五月向永胜县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
到七月,永胜县检察院决定赔偿唐雪约十八万元人民币。
唐案被内地传媒视为近年影响力最大的正当防衞案件之一,更在去年五月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报告中指案件引领、重塑正当防衞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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