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报道)江若琳(原名江玲)与前经理人公司寰宇艺人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约纠纷昨在高等法院继续聆讯,江若琳与老公萧唯展牵手现身,林小明没到场听审。江在庭上指05年满18岁与寰宇签新合约代替旧约,印象中在08至09年看过05年所签的合约,觉得愈做愈欠钱不合理,与之前讲的完全不同。控方问她是否清晰旧约有条款可书面提出解约,她说不清晰,但忘了多少次提出想离开。控方指她在2011年至2014年由欠200万元减至100万元,并非愈欠愈多,她说:「一点意义都无,无论我点做,公司都有办法令我负数。」控方指最大负数300万元是音乐支出,她否认曾口头协议承担音乐支出,亦没听过获音乐版权分成比例口头协议,指经理人曾称音乐收入计法复杂讲也不会明。
江哭诉08年被卷入林小明婚姻时,公司不许她澄清,一度泣不成声要休庭。其后她称多位同事解约都要赔钱,其中李彩华赔逾百万元,强调从没叫家人卖楼为她还债,因业主大幅加租而林小明建议她买楼由公司垫支首期,但要加签合约,并说之后有好多工作好快还清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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