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赔钱补偿补不了住屋环境

2021-10-20 00:00

特首林郑月娥在电视节目时指希望不论公、私营建屋速度加快,其中对于现时自负盈亏的房屋委员会,特首提到如果政府交付土地后建屋建得太慢,轮候公屋现金津贴应该由房委会支付,以建立问责精神,言论引发极大争议。最后,特首以「得意谂法」来回应批评。

特首指由房委会支付现金津贴予轮候公屋申请者,是对房委会产生加快建屋的压力及诱因,或许真的可以加快,但成效有限。因房委会的执行部门是公务员,房委会主席亦是局长。若特首指房委会要对建屋慢问责,便应先向问责的局长问责,何必绕一个圈呢?

其次,从轮候申请者角度来看,谁支持那笔现金津贴也是无分别的!他们是在等待一间能安居乐业的公屋,而非租金津贴!近日,社会热切关注劏房的老问题,一个又一个令人痛心流泪的居住经历,也教人十分唏嘘!政府除了聚焦开拓土地、建屋速度外,何不尝试向私人业主租楼或买楼后转租予轮候申请者,而要透过非政府组织搞过渡性房屋呢?大学宿舍建筑慢,也会在私人市场租楼再转租予学生。

政府的确可考虑透过市建局收购劏房改建过渡性房屋,或租用私人物业转租予轮候公屋者直至真正上楼,这既可以取缔现时居住条件极差的劏房,亦可省回现金津贴,更可即时改善底层居民生活环境!再者,市建局有责任收购旧楼以作重建发展之用,何不先收购劏房,及早解决劏房问题?

颜汶羽

民建联常委、观塘区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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