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大康夫妇买工厦单位 不获卖家出示业权契据
2021-10-19 00:00
原告为前浸会大学校长钱大康(CHIN TAI HONG ROLAND)及其妻子翁霭雯(YUNG HOI MAN ZINA),被告为总祥有限公司(TOTAL CHANCE LIMITED)。入禀状指,原告在今年九月二十一日与被告签订买卖合约,购入香港柴湾嘉业街十号益高工业大厦二十楼B室,而按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九章 《物业转易及财产条例》第十三条业权证明及叙文所指,卖方有责任出示该单位的政府租契、转让契、按揭文件或押记文件等,以履行给予妥善业权的责任。 惟被告于今年九月二十四日以律师信表明无意出示有关文件,原告遂要求法庭下令卖家交出有关文件以供二人查阅,如卖家不交出有关文件以完成交易,则要求法庭裁定涉案交易属未完成交易。
根据土地查册资料显示,涉案单位的建筑面积为一千八百零五尺 ,于一九九六年由国威资讯有限公司以一百六十九万元售予总祥有限公司,而总祥有限公司则在今年九月以成交价八百万元售出上述单位。总祥有限公司的商业名称为义生洋行及CIBOAMANTE,董事为义生洋行行政总裁陈毅正,义生洋行由五十年代成立至今,旗下代理逾七十个品牌,主要进口意大利优质食品和葡萄酒到港。
钱大康在二〇〇七年任科技大学首席副校长,二〇一〇年任香港大学首席副校长,再于二〇一五年转任浸会大学校长。钱去年八月完成五年任期后如期退休,但强调退休决定与近年政治环境或工作压力无关,纯粹是因为已过退休年龄,认为应该退位让贤。钱称自己曾因近期社会动荡不安,而考虑延期退休,惟其家人作出反对。
钱曾发言表示,反修例风波后社会少了沟通,认为社会需尝试对话,才能了解矛盾的根源,钱又强调年轻人是社会的未来,若轻易放弃年轻人,社会则会失去希望,但认为年轻人应理性表达及尊重他人意见,不可作出违法、仇恨言论及诽谤等行为。
案件编号:高院杂项案件一五八七——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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