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警掷汽油弹 仁大生纵火罪成

2021-10-1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十岁树仁大学传理系男生前年十月六日于太子向警方投掷燃烧中的玻璃樽被捕,他否认一项罔顾生命是否会受到危害而纵火罪,经审讯后昨被裁定罪成。法官李俊文下令被告还柙至本月二十九日求情及判刑。

李官裁决时指,本案主要争议为被告郑永扬身分,虽然控方依赖高级督察认出被告乃涉案抛掷燃烧玻璃樽的人,惟当时后巷有近百人,他们衣着相似,部分人投掷玻璃,亦有人掟砖块,环境混乱,加上高级督察于四十米外仅观察了半分钟左右,及后又曾分心制服另一人,法庭难而稳妥地接纳其辨认证供。

李官续称,被告被捕时的衣着装备与闭路电视片段中的犯案者相同,且被告事后被搜出的白色碎布,又与涉案玻璃樽的碎布相似,其面罩、背囊中的衣服亦沾有易燃有机混合剂。再者案发的横巷狭窄而且不长,片段中黑衣人投掷汽油弹,与被告从后巷离开仅为两三分钟的事,故唯一合理推断被告就是片段中人,终裁定他罪名成立。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三一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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