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将参与税改 料不影响中小企
2021-10-10 00:00
BEPS 2.0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针对全球营业额超过二百亿欧罗和利润率高于百分之十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有关企业部分剩馀利润的徵税权将分配予市场所在的税务管辖区。第二部分为实施全球最低实际税率。针对全球营业额超过七亿五千万欧罗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若有关集团在某一税务管辖区的实际税率低于百分之十五,其母公司或附属公司须向所在地就差额缴纳额外税款。香港已表示接受方案,特区政府表示,BEPS 2.0主要涵盖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不会影响本港的中小型企业。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林健锋表示,支持港府日后成立谘询小组,就落实BEPS 2.0的税务措施谘询持份者意见,广泛听取各界,尤其是工商、金融界的意见。他指出,BEPS 2.0主要涵盖符合指定条件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香港企业超过九成属于中小企,预料不会对中小企造成直接影响。
林健锋认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及商贸中心,拥有不少竞争优势,包括简单税制优势,良好营商环境等,希望当局争取更多海外企业落户香港成立地区总部,共同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历史机遇。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表示,香港本身利得税标准税率为百分之十六点五,理论上不受新方案影响,惟他关注,港府近年为鼓励航空业和海运业发展,把海事保险和飞机租赁相关税率调低至百分之八点二五,而相关业务涉及的企业都是大规模企业,若其营业额超过七点五亿欧元,在新税务安排下或会失去政府过去提供的税务优惠。他举例,英国政府正争取伦敦获豁免遵守全球最低税率,期望港府以灵活方式应对,以维持香港市场竞争力。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