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男藏锤仔判更生 官质疑教师求情信

2021-10-0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前年平安夜有网民在全港多个商场进行「和你唱」反修例示威活动,十九岁患自闭症及广泛性发育障碍男学生早前承认在元朗形点商场管有锤仔及士巴拿。裁判官陈炳宙(见图)昨于粉岭裁判法院判被告入更生中心,并直斥被告的精神科报告「有失专家的中立性」,字里行间无意中暴露为被告说话的意图;质疑被告中六操行只有C等,其老师所撰求情信「凭甚么把被告称赞得那么优秀」,倡议教育局就教师撰写求情信发出指引,以免滥用法庭对教师的信任。

十九岁被告学生梁勤乐,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即保管两个锤仔及一个扳手;另一项非法集结罪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陈官判案时指,被告的打扮、装备和管有的工具显示梁早有预谋,案发前曾跟随示威者游走,对店铺造成恐慌,被告没有破坏店铺只因被警方及早发现及拘捕,但必定同意破坏行为。案中示威者恃人多势众,肆无忌惮进行破坏,案情十分严重,即使被告是初犯亦不能作减刑理由,否则会向社会发出错误信息,最终判被告入更生中心,望藉此令梁明白自由的可贵,同时警惕别人。

就辩方早前呈上的精神科报告,专家指被告因患有自闭症及广泛性发育障碍,对社会事件有「天真的误判」而易被人影响、利用及激发,不宜与其他反社会人格罪犯一同监禁。陈官驳斥报告「有失专家的中立性」,字里行间无意中暴露为被告说话的意图,「不经意成为被告的代言人」,乃提醒专家的责任是就被告病情为法庭提供专业意见,而非干涉法庭考虑的刑责,即使狱中全是反社会罪犯,被告亦可要求单独囚禁。陈官又指若被告容易受人影响,为何社会出现很多导人向善的人和事,如每年也有十大杰出青年及运动员,被告却没受影响,反映是「他自己选择受坏人影响」。

陈官又质疑被告中六操行只有C等,但其中学老师却在求情信中形容他个性乐观随和、尊师重道、守规尽责和热心服务社会,「凭甚么赞得他那么优秀」,倡教育局就教师撰写求情信给予指引,以免滥用法庭对教师的信任。

被告承认的案情指,案发日形点一期及二期有示威者聚集,亦有人破坏北京楼、元气寿司及翠园等「蓝店」。警方晚上八时许接报二楼食肆北京楼遭破坏,警员曾家豪(译音)约十分钟后在同层一店铺前遇到梁,梁随即转身离开,于是随即截查梁,并在其背包搜出两把长三十厘米的锤仔,V煞面具及黑色面罩等物品,后在元朗警署再从其背包搜出一个扳手。本报就陈官的建议向教育局查询,至截稿前未获回覆。案件编号:粉岭刑事 七三二——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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