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必」陈志全获准保释候讯
2021-09-17 00:00
保释条件包括十万元现金担保,伴侣程先生、人民力量前党友袁弥明及一名餐厅东主各十万元人事担保,每星期到北角警署报到四次。保释条件另外包括不得作出、发放或转载任何言论或作出任何行为,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或根据其性质可构成违反国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维护国家安全的罪行,不得组织、安排、参与或协调任何级别的选举,不得联络任何外国官员、议员、任何各级议会成员或其他服务于以上人员的人士以及晚十一朝七的宵禁令。
已获准保释被告包括郑达鸿、杨雪盈、刘伟聪、吕智恒、林景楠、彭卓棋、何启明、黄碧云、施德来、柯耀林、李予信、邹家成及余慧明。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杂项四七三——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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