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伟健获委国安法指定法官
2021-09-17 00:00
本案的四十五岁女文员曹雪芯及十七岁中学生黄俊伟,被控于去年五月至十二月十一日期间在香港一同串谋刊印、发布、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意图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其他改变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的煽动刊物。
控方指,此案涉及危害国家安全,需要《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郭官即回应指自己「经已系」,案件将于下月十九日再讯。曹申请保释被拒,黄则准以一万元继续担保外出。
郭官就将军澳连侬墙斩人案颁下长篇幅判词,指被告从一开始便作出深切反省,对行为深感懊悔,望法庭给予其额外减刑,相信被告是真诚后悔,又或是在与两名事主对话期间受到挑衅。郭官续引述辩方的求情信指,被告希望自己「所受的惩罚能换取伤者一点的释怀」,形容其在接受刑罚的艰难时期仍然关心受害人的福祉,表现出「高尚的情操」,而这些情操在现今社会包括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中是鲜有的。
时任终审法院法官马道立当时发声明,禁止郭伟健处理涉政治背景的案件,直至本年七月司法机构公布,考虑郭官工作表现及人手安排问题,获现任终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同意,让郭「复出」处理相关政治案。案件编号:七六七——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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