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委员会:创建不再适合上市
2021-09-06 00:00
通告指出,上市委员会考虑的理由包括,过往收购事项连同出售事项规模对该公司而言属非常大。原先业务为公司于过往收购事项前的唯一业务,若公司在过往收购事项前出售原先业务,则其在过往收购事项时将成为上市壳公司,而且过往收购事项规模会非常大。
上市委员会指出,由于出售事项,该公司停止经营原先业务,而新能源汽车与物流及融资租赁业务成为该公司主要业务。出售事项连同过往收购事项已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完全变更为新能源汽车与物流及融资租赁业务,其与原先业务根本不同而且不相关。
另外于过往收购事项时,收购目标并无开始营运或仅录得极少净溢利。若收购目标被视为新上市申请人,则其并不符合上市规则第8.05条的新上市要求。
创建集团表示,正在覆核上市委员会决定,并正在考虑是否就上述决定向上市覆核委员会作出覆核要求。该股上周五收报0.92元,跌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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