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推SPAC上市框架 放宽规管撼港交所
2021-09-03 00:00
SGX今年3月底发布SPAC上市框架的谘询文件,新修订的要求较建议更为宽松,包括SPAC上市时市值不可低于1.5亿坡元(约17.4亿港元),较谘询建议的不少于3亿坡元降低一半。此外,将允许认股权证与正股分开,所有股东将拥有赎回权。
其他要求包括SPAC必须在上市后的24个月内完成并购交易,最多可延长12个月;根据SPAC的市值规模,发起人必须在SPAC上市时认购不低于2.5%至3.5%的股票、单位或认股权证,并设6个月禁售期;并购交易须获过半数独立董事的批准和过半数股东赞成才能进行等。
SGX监管公司行政总裁陈文仁认为,希望通过推出SPAC制度吸引更多高质量的公司在新交所上市,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和投资机会。该所将着重发起人的素质和其过往的纪录。在制度设计上,也提升了发起人所涉及的利益与风险,以及发起人与股东的利益相关性。
另外,德意志银行增聘三名高级主管后,已恢复香港IPO保荐人资格。据证监会最新讯息,该行目前在保荐人名单上有三名主要人员,分别是张亦卫、锺晧辉和龙田渊。该行计画为谘询业务招聘十多名银行家,以满足股票发行的强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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