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四生体育课猝逝 裁定死于自然

2021-09-0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十九岁疑患心肌炎的中四男生肖叶涛在前年三月十八日上体育课跑步期间昏迷后不治,昨完成五天死因研讯,三男二女陪审团退庭商议接近两个小时后,一致裁定肖死于自然,裁定他死于淋巴细胞性心肌炎,并向教育局局长作出四项建议。死因裁判官何俊尧最后感谢陪审团及肖家属参与,感谢肖母向法庭讲述儿子情况,希望其家人可透过死因研讯更了解其死亡相关状况,并节哀顺变。

肖母林梅金庭外表示不满裁决,哭诉「我儿子都死了……学校没有给我一个道歉」。被问及会否向家属道歉,校长马玉娟离开法院时没有回应提问,随即登上座驾离开。

陪审团作出裁决后向教育局局长作出四项建议:每年至少审查一次,以确保全港学校贯切执行香港学校体育学习领域安全指引; 定期派员检视学校内相关部门,确保学校有依足教育局指引执行;若学校没有跟足指引应予以惩罚,教育局应尽早制订相关罚则;重新检视全港学校执行教育局指引的监管制度。

教育局回覆本报查询时指,就是次不幸事件,局方会研究死因庭提出的建议。教育局一向十分重视学校体育课及体育活动安全,并已编订《香港学校体育学习领域安全指引》,及持续因应体育课及体育活动的情况和需要,谘询相关部门和专业团体作出适时适切的更新,为学校提供详细指引,让学校依循。若发现学校违反指引,教育局会严肃跟进。

校方于裁决后发布新闻稿,对于肖离世深感哀痛,校方将积极配合陪审团作出的建议;并向肖家人致以深切慰问,祈求上帝怜悯,愿逝者安息,生者节哀。

死者肖叶涛生前于荃湾路德会吕明才中学就读中四。前年三月十八日上体育课时参与一千五百米长跑,途中被同学发现昏迷倒地,救护员到场时肖已没有呼吸脉搏,送院抢救后于上午十一时三十九分不治。

何官早前总结证供并引导陪审团时,指出可裁定肖死于自然或死因存疑。何官引述法医指肖死于淋巴细胞性心肌炎;若一个人患有潜在致命疾病,而即使作出治疗仍可能致死,可裁定死于自然。若陪审团拒绝接纳法医证供,便只能裁定肖死因存疑。

肖就读中三时曾两度在校内不适,曾更新其学童健康调查表,备注写上不宜运动,惟体育老师邹伟业庭上表示没有收到更新后的调查表。而肖一直有上体育堂及曾参与运动会四百米赛跑。仁济医院驻院医生郭立明为肖覆诊时,怀疑他患心肌炎,但没有限制他做运动;法医林百通指肖死于淋巴细胞性心肌炎。事后校长马玉娟承认未有按教育局指引向学生派发上体育课的家长同意书及「医生让患有心脏病学生参加运动的推荐信」。教育局高级课程发展主任(体育)巢志光承认没有强制学校跟从指引。

案件编号:死因研讯七三〇——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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