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陈振聪已确认无力还债
2021-08-14 00:00
陈官指出,陈振聪未有依期归还华懋慈善基金近二千八百四十万元讼费,陈与妻子谭妙清原本联名持有半山麦当奴道三十五号威豪阁的一个单位,以及将军澳毓雅里七号富丽花园一座的两个单位,而半山威豪阁的物业已于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以三千四百八十万元卖出,但陈振聪称谭现居住于富丽花园的物业,而且谭一直不愿意签署授权陈振聪卖出一半业权。陈官称陈振聪确认自己无力偿还债务,无论在香港或世界各地亦没有金钱,亦没有钱聘请律师代表,故法庭已有充足理由下令他破产。
陈振聪在申请案件押后时提及,他成功在内地提控八家公司,包括华懋慈善基金、华懋集团及旗下两家公司、两名内地商人持有的三家公司,以及香港一家律师事务所,质疑华懋慈善基金以假合约盗取龚如心遗产来打官司,令身为争产及伪造遗嘱两宗民事及刑事案中的关键证人王永祥律师作出假口供,涉嫌欺诈及包揽诉讼等,案件将于今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厦门市思明人民法院开审。陈振聪希望破产案应押后在厦门案审毕后才处理,以「彰显公义,找出事实真相」,但陈官指他从没有向法庭提交有关厦门案的任何证据,法庭亦不应接纳他在庭上提出的新指控。
另外,陈振聪就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产案,以及伪造遗嘱令他判囚十二年的案件提出反申索,指控华懋慈善基金涉嫌欺诈、串通及妨碍司法公正。陈官认为陈振聪的凭空指控没有充足的证据基础,而且没有解释说明他在去年十二月才延误申请反申索的原因。案件编号:高院破产案件六五六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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