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反对派区议员纷辞职 须填补地区空白

2021-08-01 00:00

近日,有媒体消息指一旦「违誓」区议员被取消议员资格(DQ),他们将会被追讨过去一年多的酬金及开支等津贴,每人涉及款项可达一百多万元;结果,向来「凡事向前冲,出事即龟缩」的反对派区议员纷纷辞职,最新消息是连同之前以不同理由辞职的反对派人士,已有二百多名反对派区议员辞职,更有区议会只剩下几名区议员。外界关心在没有补选的情况下,各区议会的「空白位」如何填补,笔者则认为,政府应有一套(临时)应对方案,让其他爱国爱港、有心有力的地区组织担当更大责任。

对于有意见指如果政府大量DQ区议员,会影响到区议会的运作,笔者认为基于法治精神,政府不可能「有法不执」。若然有人「违誓」或在政府的「负面清单」上而政府不执法,有关区议员宣誓的法例就会沦为一纸空文。问题在于,政府严正执法过后,如何与其他地区组织合作,继续取得地区谘询及服务,甚至是提供更优质的地区服务。

笔者作为从商多年的企业家,在管理事务时,尤其推行新计画前,会与同事制订一套应变方案,万一推行计画时发生状况,我们该怎么办?甚至想深一层,如果连应变方案都出问题,还有没有其他后备方案?从事任何工作,有时就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同理,区议会虽然只是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但多年来它在各地区担当桥梁、促进以至监督角色,若不同的区议会只剩下零星的区议员,特区政府亦该正视问题及采取措施有效应对。

区议会存在了近四十年,有些关于地区的工作或工程,政府部门、公营机构甚至私营机构到区议会解说、跟进工作,几乎已经是「约定俗成」。随举一例,地区居民平时最关心的其中一个议题,就是区内的巴士、小巴路线发展计画。新旧行车线该如何改动,或者行经那个小社区,这需要各小社区的代表与营运商以及政府部门代表当面「拆掂佢」;在这情况下,当不同的区议会难以做到以上功能,笔者建议政府考虑赋权其他组织如各分区委员会跟进,以至让分区委员会为地区承担更多责任。

既然建议分区委员会承担更多职能(防火委员会、灭罪委员会其实亦可),笔者还想进一步建议,现时或未来一段日子,不少区议员的办事处会空置,这代表在各小社区的服务处会「留白」,居民会失去一个求助、服务他们的地方;立法会议员、分区委员会等组织成员,是否有权在获得补贴的情况下租用这些空置的地方?公营房屋内部分原来给区议员宣传的告示板,又能否让分区委员会使用,向居民提供实用资讯呢?街道上的许多栏杆位置,又能否进一步让分区委员会作为地区服务提供者悬挂活动及资讯宣传横额?

各区议会以至各地区因为反修例运动,应有的地区服务已经严重「滞后」,既然区议会以外还有分区委员会等地区组织,特区政府应该顺势而行,让其他有能之士填补缺位。减少了大量反对派区议员的社区,不但可以好好运作,甚至可以比过往做得更好,真正做到急市民所急、想市民所想、供市民所需。

胡健民

大埔南分区委员会主席、清华大学高级公共管理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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