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婆」撞法院保安判囚一月

2021-07-1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经常于示威活动中挥舞英国旗及到法院旁听社运案件、六十五岁的「王婆婆」王凤瑶(见图),于前年一月二十二日在高等法院大楼大堂安检时,以右肩推撞一名女保安员胸部,昨于东区法院被裁定普通袭击罪成,判入狱一个月。

裁判官王证瑜指当日保安要求被告停下作安检,惟被告突然冲向保安,肩撞其胸部,判断她有意图施袭,故裁定其罪成;王官认为案情严重,法庭必须保护法院职员,特别是前线执勤的保安员,故须被告即时监禁,被告闻判后即问「可唔可以加长啲,希望你判到最尽,最好系终身监禁」,王官随即表示「无得判终身监禁。」

王官裁决时提及被告当日两次未能通过安检,被保安截停,惟被告冲向保安,又以右肩大力推撞其胸部,令保安一度向后跌。王官指被告已被截停,有意向保安施袭,而非出于自衞,故裁定罪成。王官形容案情严重,法庭须保护法院工作职员,特别是前线执勤的保安员,被告经审讯后被定罪,故判囚一个月。被告闻判后表示「多谢法官阁下」,又反问「可唔可以加长啲?」

被告求情时表示「我不求情,但求加刑。」又谓「希望你判到最尽,最好系终身监禁。」王官随即指「你呢个案件无得判终身监禁。」被告早前表明不自辩、不盘问证人及不求情作公民抗命,昨被问及职业时表示「职业系抗争」。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二四九〇——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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