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醉驾案下月底续审

2021-07-1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原名林明乐的杨明去年8月涉嫌不小心驾驶被捕,他只承认「不小心驾驶」及「车窗玻璃光度不足」两项控罪,否认拒绝提供血液样本罪,其代表律师清洪团队早前向法庭承认提供错误讯息,令杨明误以为不会因不小心驾驶控罪接受任何监禁式刑罚,因而推翻两项已承认控罪,同时表明不再代表被告答辩,裁判官批准重审并准以保释。

昨日案件于东区裁判法院进行覆核聆讯,杨明跟女友庄思明约8时50分,乘坐7人车抵达东区法院。杨明跟记者挥手,被问到心情如何,他没回答。控辩双方辩论近两个半小时,最终裁判官要求双方就「自我醉酒」能否成为抗辩理由进行法律研究。案件押后至8月31日续审,获准继续保释,杨明离开法院,没回答可有信心脱罪便上车离去。

案件编号:ESCC236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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