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防炒虚币 命机构不得交易
2021-05-19 00:00
根据上述多个内地机构的最新规定,进行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交易、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讯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都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交易。这类涉及虚拟货币的交易,将会视作涉嫌参与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
此外,金融机构及支付机构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
当局昨晚发布的通知亦提及,金融机构及支付机构发现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限制、暂停或终止相关交易及服务,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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