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自制登记纸 须包含范本内容

2021-05-0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食环署在疫苗气泡实施的首日,在主题专页上载官方指定表格,供未有使用「安心出行」的食客填写。按表格显示,食客必须在表格上签名作实及申报其年龄群组,同时亦表明食客如填写虚假资料即属违法。本报向食环署查询食肆自制的表格是否须停用,以及未有使用表格的食肆会否受到处分等问题。食环署发言人回覆,指有关顾客若须在指定情况下填写到访资料记录,须使用载于二○一九冠状病毒病专题网站和食环署相关网页的指定表格或包含该标准格式内容的自制表格。

发言人又指,防疫条例第599F章亦已作出修订,员工或顾客在填写记录到访餐饮处所资料和提供接种疫苗证明时作出虚假声明或提供虚假资料,可罚款五千元。

现时食肆可按照员工及食客接种疫苗状况及食客使用「安心出行」,在食肆划分A、B、C、D区。政府早前表示,餐饮业务必须于上月二十九日至五月十二日的指明期间,选定指示中的运作模式,选定后亦无法转变为另一种运作模式。业界向政府反映,有关硬性划分区域不够弹性。有食肆表示,在公布新规定后,有部分餐饮业务员工仍在轮候接种疫苗,以致处所无法即时选定C类运作模式,即放宽至六人一枱及延长营业至午夜十二时。

食环署发言人指,政府明白业界需时适应新规定,亦希望餐饮业务员工能尽早接种疫苗以加强防疫,所以正积极考虑宽松处理让已选定运作模式的餐饮处所可以在今个周期的指明期间馀下日子,在符合相关规定后更改至C类或D类的运作模式。换言之,食肆可在符合要求后再适时更改他们的营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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