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会游行权利非绝对 郑若骅称可受限

2021-04-2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港区国安法》通过后的首个「六四」悼念日将至,外界关注今年集会能否如常举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昨发表网志,指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不是绝对,行使时必须遵从指定法律原则,包括不阻碍政府场地运作、不影响其他人安全和福祉等。支联会会在今日就六四集会向警方提交通知书,秘书蔡耀昌拒绝揣测文章含意,惟强调政府应该尊重市民集会权利。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则预计,日后六四可以举行集会、游行的机会相当微,并考虑「变阵」改以网上形式举行活动。

郑若骅在网志中指,《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保障被视为基本权利的言论自由、和平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但这些权利并非绝对而是可以受限制,认为这对于尊重他人的权利和维护公共秩序是不可或缺。她续指,过去曾经发生有示威者非法占领政府处所的情况,阻碍政府运作。在前年反修例示威中也出现过,初时的和平示威演变成暴力冲突。政府为确保访客或职员的安全,以及办公室的正常运作,有必要对获批准在政府场地举行的公众集会和游行活动采取管制措施。

郑若骅提到,其中一项措施要求在政总东翼前地进行的公众活动事前须申请许可,关于措施合宪性的诉讼已完结。她引述上诉法庭裁决指,政府做法没有侵犯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的基本权利;重申政府对其产业拥有专有权,有责任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有人妨碍场地的正常运作;亦有责任注意政府处所职员的安全和福祉,以及维护公众秩序、公共安全、办公室有序运作。

郑强调,政府一直尊重及重视《基本法》保障的权利和自由,又呼吁大家注意终审法院曾在判辞中指出,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而是受到合法限制。

支联会秘书蔡耀昌表示,不会揣测律政司文章的含意,但强调政府应该尊重市民集会权利。他表示,主席李卓人因「八一八」案判监十二个月,但支联会其他常委将继续如常工作,并计画在今日就五月中旬的长跑活动、五月三十日的六四游行及下月的六四维园烛光集会向警方提交通知书。对于有消息指,今年警方不会批准六四集会活动,蔡耀昌称支联会不会在申请前揣测警方的决定。他希望政府认真考虑批准集会,如有任何关注亦应与相关团体讨论;又表示难以评估今年有多少市民愿意参与六四集会,会按过去经验申请。

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回覆查询时坦言,预计日后可以就六四举行集会、游行的机会相当微,但支联会尽量沿用过去的方式办活动,或考虑「变阵」改以网上形式举行活动。有指,支联会五大纲领之一「结束一党专政」或有违《国安法》,被问到会否避用个别的口号,何俊仁称没这方面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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