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筹公司删除内地人认购限制
2021-04-19 00:00
翻查近年多家公司的招股书,不论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直接以H股形式来港挂牌,还是在开曼群岛、百慕达群岛等注册公司,以红筹架构形式上市,均会在「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一章的申请资格中,列明一项「中国法人或自然人」(即内地企业及居民)不能认购相关新股。
不过,近期有多家上市新股,包括最新正在招股的兆科眼科-B(6622),以及早前上市的联易融科技-W(9959)、盈汇企业控股(2195)等,亦已经删除类似的字眼,即招股书中没有再明确限制内地人不能认购其股份。
西盟斯律师行合夥人姚惠敏表示,留意到近期有新股发行人删除相关限制,在香港公司条例以及上市规则中,并没有对认购香港发售股份人士的国籍作出限制,但在香港交易所关于上市文件编制的指引信内之股份申请表样本中,列出申请新股人士为非中国法人或自然人。
据了解,原来港交所给予的申请表样本原则上只是供上市公司参考,若上市公司在谘询中国法律意见后认为能够删去条文,撰写招股书时则可以删除相关字句。
有「新股女王」之称的卓佳香港董事总经理兼IPO总监锺绛虹表示,过往只有以H股上市的公司才会有认购限制,因H股是给境外投资者认购的,但以红筹架构上市的公司,应没有相关限制。以去年上市的热门新股农夫山泉(9633)为例,公司上市主体在境内注册,来港上市前必须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才可发行H股。因此,除合资格批准有权持有H股的人士,其他中国法人或自然人一般不可认购或买卖H股,但红筹架构的公司,均没有类似的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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