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主席剥夺投票 企管专家质疑滥权
2021-04-13 00:00
此外,康宏在今年2月,补发2017至2019年度的三年业绩,但财务汇报局在数天后随即宣布,对其核数师的审计意见进行调查。专家认为,这反映该公司的核数委员会,未必有按财汇局要求审核财务报表。
康宏出现连番争拗,主要是控制董事会的「台湾帮」,行使公司章程授予股东大会主席的权力,不容许郭晓群等「深圳帮」股东行使投票权,令到「深圳帮」无法委任代表进入董事局。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常务副会长杨志达接受本报访问时指出,事件反映股东会主席权力太大,缺乏有效制衡,对小股东以及公司整体不利。
杨志达续称,政府应该成立专责小组主动跟进,以了解股东会投票机制是否有漏洞。此外,股东手上的股票,如果透过正常交易取得,并且在过户处登记为实,股东大会主席不应该轻易取消其投票权利。这类争议,应该交由有调查权力的监管机构处理。股东大会主席并没有任何法定的调查权力,由主席作出的「DQ」投票权的决定,难以有认受性。
至于康宏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志达认为,应该代表公众及小股东发声,要求监管机构介入。他又说,康宏的独董近年不断换人,但独董既然有独立处事的性质,不应该因公司股权改变而贸然换血。
另一方面,财务汇报局去年底发出中期查察报告,当中多次提醒上市公司独董以及核数委员会成员,要抱怀疑态度并小心审阅核数师提供的财务报告。不过,康宏补发三年业绩之后,不足一星期,财汇局便立案调查。虽然调查结果尚未公布,但杨志达怀疑,康宏的核数委员会,未必有按要求审核其财务报告。
对于康宏业绩延迟公布,杨志达表示,由于该公司曾多次更换核数师,因此延期也算合理。他续称,上市公司遇到这种情况,更佳的做法,是即使核数未完成,也先行发布未经核数的管理帐目,以增加透明度。不过,假若核数后业绩与管理帐目相差太大,董事或会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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