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保险业拟推新冠肺炎产品
2021-04-07 00:00
陈黄穗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新冠肺炎在全球肆虐初期,对保险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因业界仍未厘清新冠肺炎属于自然灾害或是传染病,导致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就保单赔偿的受保范围出现纠纷。她表示,随著世界卫生组织其后宣布新冠肺炎为传染病,而保险业界最终也把新冠肺炎定义为传染病的类别,已有助减少当中衍生的纠纷。
对于香港正再与新加坡研究签订「旅游气泡」,陈黄穗认为业界会因应情况作出调整旅游保险产品,直言消费者必须要懂得保护自己,「一定要问清楚旅游保险有咩包?有咩唔包?」她又相信业界会随情况及市场需要作出变化,例如业界得悉普罗大众对危疾保险有需求后,也不约而同推出危疾保险,所以难保日后会否推出专为新冠肺炎而设的保险产品。
她又留意到,近年港人买保险的意欲提高,不如以往对买保险产品抱有负面观感,但建议消费者投保前应先了解保单的内容及条款,以免日后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保险设诉局于二〇一九年有三百六十一宗已审结的索偿相关投诉个案涉及保单条款的诠释、没有披露事实及不保事项等,其中有一百三十五宗与保单条款的诠释有关,占已审结个案近三成八,而保险投诉局也会不时向香港保险业联会反映意见,以及提出建议,为减少双方就保单诠释的纠纷和误会。
陈黄穗续指,处理索偿相关的纠纷均透过投诉局辖下的独立组织-投诉委员会进行,并以裁决方式审理保险公司与保单持有人或其受益人之间的索偿纠纷。保险投诉局的投诉委员会共有五位成员,四位委员中有两位为非业界的专业人士,分别为消费者委员会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代表,其馀两位则来自保险业界,为保联属下寿险总会和一般保险总会的代表。
对于投诉委员会大部分成员为非业界人士,她认为可以充分显示非诉讼方式排解纠纷机制的不偏不倚及独立自主,而投诉委员会的裁决只对投诉局会员公司具约束力,投诉人如不满有关裁决,可自行诉诸法律途径,投诉委员会的裁决并不会影响其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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