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直talk】新选制有深意 科技创新受重视
2021-04-04 00:00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订,笔者对此表示支持,希望政府尽力向公众进行解说工作,尽快启动立法程序,让接下来多个选举可以有序进行。笔者特别留意到,新选举制度反映了对科技创新的重视,也显示创科对香港未来发展的作用会加强。
在立法会议员选举方面,议席会由现在的七十席增加至九十席,其组成亦被重新安排,在现时「地区直选」和「功能组别」两个分组中,加入「选举委员会」,合共三个分组。而三组在九十个议席中的分配比例为「地区直选」二十席、「功能组别」三十席及「选委会」四十席。「功能组别」的三十席中,包括一位「科技创新界」议员。「科创界」议员将由合资格团体选民经选举产生,各界别的合资格团体选民由法律规定的具有代表性的机构、组织、团体或企业构成。
笔者认为「专业界」议员与「地区直选」议员的性质大大不同,他们必须是其所属界别的专业人士,不然在议会中便很难起到其专业作用。由于合资格专业团体在自己界别的人脉网络认识最深,而且充满热诚,这选举安排必然会更有效地选贤任能,找出一位能为政府和科创界作出贡献的专业议员。与此同时,此安排也可以堵塞以往立法会专业界别选举出现政治凌驾专业的漏洞。
有业外人士也许以为「资讯科技界」改为「科技创新界」,只是更换名称而已,换汤不换药,改变不大,其实不然。首先,「科技创新」比「资讯科技」的应用范畴更广泛,前者除了物理科学技术之外,也涵盖生物科学的技术,以及两者的合并技术,例如与医疗有关的科技,己是香港各大学的重点研究领域,特别在抗疫期间,这些科技更加大派用场。
再者,香港在未来科技策略方向要有所改变,会一反创新及科技常态,改为以科技推动创新。换言之,政府会更加着重科研,鼓励发明,创造新经济。这一点反映,无论在选委会或立法会,「科创界」委员和议员均举足轻重,因此选拔他们的机制不能马虎,不是单靠民选方法可以选出来的。
另外,从宏观科技经济发展角度看,笔者认为中央的修订是深谋远虑的,让香港有更多机会发挥其科创专长,参与国家未来发展工作,为包括港澳大湾区、区域全面经济夥伴协定(RCEP)、一带一路等大型计画作出贡献。
由此可见,中央政府对香港的科技创新能力是绝对肯定的。
香港中文大学工程学院副院长(外务)
黄锦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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