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辅警勒索判监 父:犯错是他们

2021-03-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江苏省灌南县法院,去年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前女辅警许艳入狱十三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人民币,下同)。法院指该女子在五年间和当地公安局副局长等九名公职人员发生性关系,然后敲诈得款超过三百七十万元。不过,许艳的父亲近日向媒体表示,是这些公职人员「欺负」、「玩弄」其女,「犯错误的是他们,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我女儿一个人头上。」许父称女儿已经上诉,希望法庭二审时能公平处理。

据灌南法院公开的判决书,生于一九九四年的许艳,由二〇一四至一九年间,先后和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两名派出所所长、保健院长、小学校长等九人发生性关系,然后以怀孕、分手补偿等藉口,利用他们害怕丑闻曝光心理进行勒索。

不过,许艳父亲接受「红星新闻」网访问时表示,「他们给我女儿的钱,是自愿给的青春损失费,怎么能说是敲诈呢?如果说我女儿敲诈,为甚么他们当时不报警?他们有人就是警察。我女儿没有从他们口袋里掏钱、抢钱。作为公职人员,他们欺负我女儿、玩弄我女儿,犯错误的是他们。」

对于法庭判定许艳从原海州分局副局长刘相兵敲诈得款一百多万元,许父称女儿被「耍」,刘曾表示要离婚和女儿结婚但没能兑现,女儿因此曾企图自杀。案中五十万元是刘二〇一九年落马前几天才给女儿的,这些钱随即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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