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也违法 随时遭检控
2021-03-15 00:00
锺丽玲指,《私隐条例》第六十四条草拟时是针对「任何人」,即个别人士,不会因犯案者数量而有别,「无论有两个、三个、四个,全部都是犯法,包括转载的人。」她表示,检控过程只会视乎个案是否具备所有犯案元素。「假如真的有十个人都犯法,可能十个都起诉。亦可能某些人的证据较强,定罪机会较高,就针对这些人作检控。」
至于记协忧虑政府将「起底」行为与传媒调查工作混为一谈。就此,锺丽玲相信政府部门在提供查册服务时,无论是土地注册处、运输署或生死注册处,每个部门都有其历史,提供查册的目的不尽相同。
公署认为在公众登记册上的个人资料都受《私隐条例》保障,欢迎政府加强有关保障措施以打击起底行为。她理解有传媒关注公众知情权问题,认为政府应在政策中就个人资料法律保障及知情权作出平衡。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