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资讯界别贿选案 的总干事等三人收监

2021-03-0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干事李林昌于二○一六年立法会资讯科技界选举中,向一对父女提供一千港元利益,让他们加入电机暨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以取得资讯科技界功能组别的选民资格,并投票给参选人杨全盛。三人早前被裁定串谋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提供利益予他人及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接受利益罪成。黄雅茵裁判官昨指,三人在事件中扮演积极主动的角色,且至今无悔意。而为了维护选择的公平性,判刑须具阻吓性,否则会令选举制度崩溃,及市民对选举的信心,判父女各判囚十一个月及罚款一千港元,李则判入狱九个月。

黄官强调,本案涉及周详的计画,从协助加入IEEE,收集个人资料,申请成为资讯科技界功能组别选民,最后于选举当中投票,过程繁复。可见此并非单一事件,而是有其他人或组织在背后操作。虽然辩方强调此次事件没有引发重选,惟黄官认为事件不会因其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就能减轻罪责。

被告为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干事李林昌(四十四岁)、的士司机陈俊成(六十六岁)及其任文员的女儿陈晓彤(三十一岁),同被控于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九月四日,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串谋在该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无合理辩解而向陈氏父女等五人提供每人一千港元,作为投票予候选人杨全盛的诱因。陈氏父女另被控于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该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接受利益。

辩方求情时指,首被告李林昌的妻子指李是一个十分顾家的人,平时所有收入都花费在家庭上。如若李因此案入狱,其妻子日后很可能需要申请综援。另就案件而言,收取利益的仅有五人,但涉案选举的合资格投票人则有逾一万五千人,涉及金额只有一千港元,最终对选举结果更无任何影响。

至于被告陈俊成及陈晓彤,辩方强调没有证据证明两人有用任何欺诈手段获取投票资格,被诱使投票的仅有五人,只涉及一次性的利益提供,亦不涉及多个议席。同时,此次事件没有引发他人对选举结果的质疑,更没有浪费公帑的情况出现。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二○六七——二○一九。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