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美维内幕交易 李奕璇被禁两年处理证券

2021-02-0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因李奕璇,就美维控股(前上市编号:313)进行内幕交易,而对其施加制裁,命令其不得在港处理任何证券,为期两年,由2021年2月2日起生效。同时,审裁处亦对李发出日后不得再进行内幕交易的终止及停止令。

李奕璇还亦被命令交出其因进行美维股份的内幕交易,而获取的54.68万元利润,支付证监会的调查及法律费用,以及审裁处研讯程序的讼费。

此外,审裁处裁定前财政司司长唐英年胞弟、美维前主席及执行董事唐庆年,并无从事市场失当行为,但拒绝作出讼费命令。经考虑唐在证监会调查过程及研讯程序中的行为后,审裁处信纳,证监有合理理由就唐进行查讯;唐的行为促致证监对其提起研讯程序,以及唐的行为促致审裁处调查或考虑其在是次研讯程序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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