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乐「死因存疑」 陪审团4:1裁决
2021-01-10 00:00
陪审团经历两日一夜退庭商议,昨裁定终年廿二岁的大学生周梓乐,于二○一九年十一月八日在伊利沙伯医院逝世,致命伤害为头部重伤,于同年十一月四日约凌晨一时因从高处堕下造成,惟发生地点只能锁定在将军澳尚德停车场A,没有表明楼层,结论为「死因存疑」。根据法例「死因存疑」即案中证据不足,除「存疑裁决」外无法作出任何其他裁断。
陪审团并作出两项建议,包括尚德停车场应更新闭路电视自动实时系统、避免镜头盲点,以及在三楼石墙外加设栏杆和警示字句。高官表示会将建议转交停车场管理公司,即威信停车场管理 ( 控股 ) 有限公司。高官形容,周梓乐年轻有为,处理年轻人的死因聆讯,令他感到难过和困难,并向周梓乐父母致以慰问,明白他们可能仍在伤痛之中,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抚平,寄语他们要互相支持和倾诉,祝福两人身体健康。
高官同时感谢研讯主任叶志康大律师,代表家属、消防处及警务处的郑淑仪大律师、陆翊然大律师和熊健民大律师,负责调查案件的探员,以及陪审团的参与。高官坦言,本研讯历时廿九天、跨越七周,甚至横跨圣诞和新年,影响到陪审团的工作和休息,但他们仍毫无怨言,牺牲精神和时间协助完成研究,法庭决定豁免众陪审员再任陪审团八年。
高官审视所有在庭上披露的证供后,于周四引导陪审团须在「非法被杀」、「死于意外」及「死因存疑」中作出其中一项裁决。陪审团直至昨晚约七时半才作出裁决。陪审团昨午一度向高官提出两个问题,分别是有没有市民证人在证供中提及知道或不知道三楼石墙外为「中空」;以及郑郁棋博士如何计算周梓乐堕地位置至石墙距离为一点三米;同时求重看五段呈堂片段。
高官表示根据居于将军澳多年的崔家朗指他知道三楼外围为「中空」,而周父亲周德明则称,他主要使用二楼行人路,故不知道停车场二楼有高低楼层之分,以及三楼外围「中空」。高官亦指,没有任何证据反映郑博士由哪个部分作量度距离的开端。
周梓乐生前为科技大学电脑科学系二年级学生,为投球队校队成员。据周梓乐父亲及科大教职员作供形容,周为人积极正面、热爱运动、受朋友爱戴、与家人关系良好,学校成绩属中上水平,而且一直身体健康,没有心理或生理问题。
科技大学在裁决后发声明,表示一直关注周同学的死因聆讯,亦有派员到死因庭旁听。虽然聆讯未能为周同学的死因,厘清所有疑团,但亦因为今次公开透明的司法程序,而发现了更多的证据,让公众对当日事件的发生经过有进一步的了解。科大形容,周梓乐的离世是一场悲剧。科大自事件发生以来,不时与周同学的家人联络,关顾他们的情况及需要,并提供适切的协助。大学会秉持人本精神,继续支持其家人。
案件编号:死因研讯九三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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