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反驳海外人士 无理指控港司法制度
2021-01-03 00:00
律政司声明表示,律政司已经多次重申,社会人士有权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就法庭的裁决或相关事项发表意见,但同时必须尊重司法独立,更不应该肆意批评司法机构,毫无根据地指控法庭的决定是屈服于压力下。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在去年七月二日发表的声明,已明确指出「法庭在处理或裁断任何法律纠纷时,只会考虑法律和法律原则」。
律政司又指,有人基于律政司依法履行宪制职责而诋毁部门的名称,这种行径只会反映个别人士的政治图谋,就此所提出的言论更加欠缺基础甚至不尊重法治。声明强调,「任何恶意企图向我们的检控工作或司法机构施以不正当影响的指控或攻击必定不会成功,我们亦应该谴责这些行为。」
罗杰斯日前在Twitter批评终审法院暂撤黎智英保释的决定,指「香港司法独立被践踏,法治原则被破坏」,他并形容律政司已沦为「不公义部门(Department of Injustice)」。
香港监察亦在社交媒体上载「释放黎智英」的图片,又指尽管高等法院法官已判定黎智英无潜逃风险,但在司法机构遭受批评及攻击一星期后,终院还是向压力低头,「香港法院已屈服于《国家安全法》」。
香港监察另一成员、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成员裴伦德(Luke de Pulford)批评,「在极权国家,假如司法没表现出它预期中的司法,那就多试一次。」
终院三位法官在上周四除夕日,批出上诉许可及临时扣留命令,黎智英即时再度还柙,由囚车押送至荔枝角收押所,上诉案排期至二月一日进行正审。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