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盗信用卡购物囚五月

2020-12-3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廿八岁男警称因社运导致亲友疏远,令他心情郁闷,加上出现经济困难,去年十月休假期间,在太古城戏院购票处顺手牵羊,偷窃陌生人信用卡,再购买iPhone转售套现。他早前承认盗窃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张志伟裁判官昨日判刑指,根据上诉庭指引,即使被告初犯,法庭亦须判处阻吓性刑罚,以保护信用卡制度的完整性,免得公众误以为信用卡诈骗并非严重罪行,判他即时入狱五个月。

法庭原先为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惟张官翻阅数宗同类案例,认为除非被告的背景及犯案原因有特别之处,否则缓刑或社会服务令并非适合刑罚。张官昨强调,以虚假信用卡及实体卡作诈骗的严重性分别不大,两者同样破坏了信用卡制度。由于有关信用卡诈骗的罪行渐增,法庭必须严正看待,判处阻吓性刑罚,以免向公众发出错误讯息。

张官认为被告坦白认罪,显示他有真诚悔意,亦相信他犯案纯属单一事件。然而,他用偷来的信用卡购买价值不菲的iPhone,更将之转售图利,即使他在犯案后一小时便将信用卡销毁丢弃,但他犯案的原因并不属可判缓刑或社会服务令的特殊情况。

张官就盗窃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各以三个月及九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及愿意作全额赔偿,将刑期扣减至一月及五个月,两项刑期同时执行。

被告李卓轩承认于去年十月十四日,在太古城中心五楼一间戏院,偷窃一张属于黄姓男子的渣打银行信用卡,并于同日到铜锣湾希慎广场购买两部iPhone 11,总值二万四千九百九十八元。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二四三八——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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