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上庭 否认拒提供血液样本

2020-12-1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无线电视旗下艺人杨明本年8月7日晚上在山顶马己仙峡道涉酒后驾驶撞毁石壆,在医院疑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作酒精测试。杨明昨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不小心驾驶及门窗玻璃透光度不足等罪,但否认拒绝提供血液样本罪,案件排期于明年3月2日开审,期间继续准以5,000元现金担保外出。

杨明续由资深大律师清洪代表出战,女友庄思明全程陪伴左右。经控辩双方磋商后,审讯决定以英语进行,控方届时会传召四名证人作供,并呈上两段合共约四十秒的闭路电视片段,预计审期一天。清洪大状昨在庭上表示,交通意外发生后,第一时间到场的证人在杨明身上嗅不到酒气。

39岁被告杨明(原名林明乐),被控于本年8月7日在半山马己仙峡道西行不小心驾驶私家车,而当时该车辆的窗门曾被增补,以减低其安全玻璃的透光能力;以及于翌日在玛丽医院急症室内,虽有合理辩解没有提供样本作检查呼气测试,但无合理辩解而没有向警长47357的要求,提供血液样本以作化验。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二三六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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