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前经理涉转介汇款客 赚找换店118万佣
2020-12-08 00:00
两人昨在区域法院同否认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受审。找换行负责人警诫下承认,她知道女经理以高于市价的汇率水平安排银行客户汇款,案发期间支付给女经理的钱是汇率差价。
根据控方开案陈辞,中信银行禁止员工收受其他找换店的利益后,转介银行客户去他们的店铺找换货币。而中信银行本身也提供找换服务。在现行法例下,中国内地实施外汇管制,当有内地市民欲汇款至外地,须经指定汇款商。并根据汇款商提供的汇率,先给汇款商存入与外币价值等同的人民币,汇款商之后才会将外币汇至客户指定的海外银行户口。
两名被告分别是时任中信银行分行经理四十六岁张玲珠,和五十七岁景致贸易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庞翠葵。
两人二〇〇〇年在同一银行工作时结为朋友,并相识多年,控方指两人曾协议,每当有客户向张玲珠寻求由内地汇款到香港时,她会建议客户使用景致贸易的汇款服务,并安排庞翠葵觅得汇率的市价水平,然后张玲珠将汇率稍作上调后才转达客户,最后安排客户根据调整后的汇率存款,由于张玲珠每次申报的汇率均高于市价水平,她可从中谋取差价作为佣金。
由一六年四月至九月间,张玲珠共二十七次转介中信银行客户,接受由庞翠葵提供的人民币港元找换服务,涉及金额一共值九千三百万港元和四十九美元。庞翠葵每次完成汇钱后,负责将差额存给张玲珠或她丈夫的私人银行帐户,佣金合共一百一十八万元。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九二〇 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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