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全检控郭伟强 律政司不提证供起诉
2020-11-07 00:00
在今年五月八日立法会内会会议选举主席期间,陈志全被郭伟强涉拉跌拖行,需入院治疗,陈曾报警,及后提出私人检控郭伟强普通袭击,案件九月中曾提堂,法官将案件排期于下周一进行审前覆核,当时律政司已图介入。
陈志全于社交网站帖文,指刚收到律政司来信,律政司表明决定介入他的私人检控案件,不起诉郭伟强,他不满「律政司并无提供任何放生郭伟强的理由」,正与律师团队商量,包括要求交代原因,不排除提司法覆核。据信件显示,律政司根据第227章《裁判官条例》14条(3)介入此宗案件,并决定以不提证供起诉处理。
陈志全随后再发帖文申冤,「从此在立法会内,保安可以将议员拉落地,拖出会议室;保皇党可以郁手打民主派,警察不会拉,律政司不会告。就算法庭接纳私人检控,律政司都可以随时放人。」他更斥律政司纵容议会暴徒,鼓励保皇党在立法会「开拖」。
郭伟强回应传媒查询时称,等待法庭作最后决定,认为属迟来的正义。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认为,从新闻片段看可表证陈志全受袭,陈作私人检控绝对有合理胜诉机会,质疑律政司介入并不提证供起诉属于滥权,偏帮政治夥伴,令人觉得恐怖,正在破坏本港法治制度及损害国际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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